为保障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统计信息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和《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》,编制本指南。
是县政府工作部门,主管全县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。主要职责包括: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;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;组织开展人口、经济、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;组织实施各项常规统计调查和专项监测;发布统计公报和统计信息;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、预测和监督;管理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。
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主要包括:
本机关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公开政府统计信息:
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,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予以公开。法律、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属于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,本机关在收到申请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予以答复,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,延长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。
| 信息名称 | 分类 | 发文日期 | 文号 |
|---|---|---|---|
| 2026年预算编制说明 | 财政信息 | 2026-01-20 | 保统〔2026〕1号 |
|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| 财政信息 | 2025-10-27 | 保统〔2025〕12号 |
| 保康县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| 统计数据 | 2025-10-11 | 保统发〔2025〕5号 |
| 2025年预算编制说明 | 财政信息 | 2025-01-26 | 保统〔2025〕3号 |
|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| 财政信息 | 2024-10-18 | 保统〔2024〕15号 |
| 保康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| 统计数据 | 2024-08-18 | 保统发〔2024〕4号 |
| 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| 财政信息 | 2024-01-24 | 保统〔2024〕2号 |
| 保康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(第一号) | 统计数据 | 2024-06-30 | 保经普办〔2024〕1号 |
| 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| 政策文件 | 2023-12-20 | 保统发〔2023〕8号 |
| 保康县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| 统计数据 | 2023-06-18 | 保统发〔2023〕3号 |
| 依法行政工作制度 | 政策文件 | 2023-05-10 | 保统发〔2023〕2号 |
| 保康县统计执法"双随机一公开"抽查实施方案 | 政策文件 | 2023-03-15 | 保统发〔2023〕1号 |
| 2023年预算编制说明 | 财政信息 | 2023-01-18 | 保统〔2023〕2号 |
| 保康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| 统计数据 | 2021-08-30 | 保人普办〔2021〕2号 |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要求,逐年编制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。
| 报告名称 | 发布日期 | 年度 |
|---|---|---|
|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最新 | 2026-01-19 | 2025 |
|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| 2025-01-17 | 2024 |
|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| 2024-01-25 | 2023 |
|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| 2023-01-17 | 2022 |
|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| 2022-01-25 | 2021 |
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,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。
受理机构:办公室
受理时间:法定工作日上午 8:30-12:00,下午 2:30-6:00
联系电话:0710-5813408
传真号码:0710-5813408
电子邮箱:[email protected]
通信地址:保康县城关镇迎宾路77号 办公室(邮编:441600)
1. 书面申请:申请人可通过信函、传真等方式提交书面申请,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"政府信息公开申请"字样。
2. 当面申请:申请人可到办公室当场提交申请。
3. 网上申请:通过保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"依申请公开"系统在线提交。
本机关收到申请后,将对申请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。申请内容不明确的,将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。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;不能当场答复的,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予以答复;如需延长答复期限,延长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。
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,不收取费用。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、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,本机关将按照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〈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(国办函〔2020〕109号)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