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全国经济普查条例》规定,国务院决定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。在县委、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,在各乡镇、各部门的密切配合下,经过全县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,保康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工作圆满完成,普查数据质量符合预期。现将主要数据公布如下。

一、单位基本情况

2023年末,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3,826个,比2018年末(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)增长52.3%;产业活动单位4,352个,增长48.6%;个体经营户12,856个,增长35.2%。

指标单位数(个)比2018年增长(%)
法人单位3,82652.3
产业活动单位4,35248.6
个体经营户12,85635.2

二、从业人员情况

2023年末,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5.86万人,其中女性2.35万人。第二产业从业人员2.68万人,第三产业从业人员3.18万人。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2.35万人。

三、主要经济指标

2023年末,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86.5亿元。其中,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164.2亿元,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122.3亿元。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98.6亿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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