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检查工作,切实维护统计工作秩序,保障统计数据质量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》《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结合我县实际,制定本工作方案。
一、工作目标
通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,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,增强统计调查对象的依法统计意识,规范统计行为,提高统计数据质量,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。
二、检查范围和内容
本次执法检查对象为全县范围内的规上工业企业、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、规上服务业企业、建筑业企业、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等统计调查对象,以及承担统计任务的乡镇统计站。重点检查统计台账建立情况、原始记录保存情况、统计报表数据质量、统计人员配备情况等内容。
三、工作安排
执法检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:一是自查自纠阶段(6月5日至6月20日),各统计调查对象对照检查内容开展自查,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;二是重点检查阶段(6月21日至7月20日),县统计局组成检查组,采取"双随机"方式抽取检查对象开展实地检查;三是整改提高阶段(7月21日至8月10日),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,总结检查工作经验。
四、工作要求
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统计执法检查工作,积极配合检查组的检查。检查组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规定,做到文明执法、规范执法。对检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,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。